標題:

因為離職前的規定,公司會不會給完整的薪水呢?

發問:

因為我的工作是屬於業務性質,那公司有一項很奇怪ㄉ規定,就是" 在職人員離職前需於一個月前提出,如未於一個月前提出者,則當月薪資改以計件論酬,每件xx元." 因為我再就很想離職了,但是又不想留一個月,所以我如果在4月份說要離職,那公司會把我3 月份的薪水也"以件計酬"嗎?還是會把3月份的錢完整的給我呢?

最佳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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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解答:7C4CB18E23D7C5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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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童怡孜昏鳳奎敏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